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根据《嘉兴南湖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嘉南院党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和学校干部工作年度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体现职中层干部。其中,试用期未满中层干部的考核结果作为试用期考核参考依据,不列入本次年度考核评优。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撰写总结报告、开展述职评议、进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1.撰写述职报告。考核对象要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围绕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五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落实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对自己在一年中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参加培训情况和不足之处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撰写个人述职报告(模板见附件3),并填写《2023年度嘉兴南湖学院中层干部考核登记表》(附件1),填写时请不要随意更改表格格式,表格填写控制在正反两页内。
2.单位(部门)内述职测评。按照所在党组织(机关职能部门分组)分别召开年度中层干部述职测评会议。二级学院在本学院全体教职工范围内召开述职会议并进行群众测评,机关部门按照分组在本组全体教职工范围内召开述职会议并进行群众测评。述职时间控制在5-8分钟。具体安排详见《2023年度中层干部述职考核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4)。
3.学校层面述职测评。召开学校中层干部述职会议,组织全校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交叉互评。其中,机关职能处室对二级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进行测评;二级学院对机关职能处室中层领导干部进行测评。
4.校领导综合评价。校领导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结合中层干部个人述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有关工作说明
1.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2.单位(部门)内述职测评会议,二级学院由二级党组织组织,机关职能处室按照分组由组长单位组织,在2024年1月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各部门确定后与组织部对接),召开述职测评会议时,党委组织部派工作人员开展群众测评。述职考核会要确保到会率,参会人数应达到需参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3.市管领导干部参加市管干部考核,不纳入本次中层干部考核。援派或者挂职锻炼半年以上的中层领导干部,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
4.各考核对象请于2024年1月3日(周三)下班前按照要求将个人年度总结(电子版)报送至学校党委组织部邮箱(zzb@jxnhu.edu.cn)。纸质版《中层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2)、《中层干部考核登记表》(附件1)(正反打印,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后请于2024年1月9日(周二)下班前交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505室,联系人:王超峰,83628161)。
5.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妥善处理好考核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提早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统筹安排好单位(部门)内述职测评会议,协助做好民主测评工作。
附件:1.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2. 中层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情况登记表
3.中层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模板
4. 2023年度中层干部单位(部门)内述职测评时间安排表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