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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嘉兴市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21-11-25
        

    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学院、处(室)、部门:

      现将《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嘉兴市领导干部 及其家庭成员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嘉市组〔2020〕3 号)(见附件 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 际,参照执行。中层领导干部如有需要报告重大事项,须由本人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南湖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 重大事项即时报告表》(见附件 2)向校党委书面报告,经校 党委书记阅签后,报送组织部备案。中层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报告本 人及家庭成员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并对报告内容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湖区越秀南路572号

    联系电话:0573-83641538

    邮政邮编:3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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